法院雇员制书记员是不可以转正的。聘任制书记员是法院系统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,实行聘任制是所产生的书记员职位,聘任制书记员实行合同管理,这要看你的书记员是什么编制,聘用制书记员和聘任制书记员是不一样的,聘用制书记员属于法院自行聘用的,没有编制,只作合同工处理。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没有机会转正,聘用制书记员是属于临时工性质的人员,是没有国家编制身份的人员,所以是不可能转正的。
1、聘任制书记员是法院系统根据有关法律政策规定,实行聘任制是所产生的书记员职位。人民法院新招收的书记员,实行聘任制和合同管理聘任合同的期限一般为三至五年,期满可以续聘。书记员的工资、保险和福利制度由国家另行规定。法院聘用的书记员不存在转正的问题。因为书记员就象公安机关的辅警一样,书记员和辅警也是编办给设置的编制岗位,工资待遇列入财政预算。
)转正定级后,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由等级工资、工龄工资、绩效工资、年终奖金等4部分构成。(二)聘用制书记员设置6个等级。转正定级后,聘用制书记员的薪酬由等级工资、工龄工资、绩效工资、年终奖金等4部分构成。(二)聘用制书记员设置6个等级,实行按期晋升和择优选升。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,【法律意见】聘用制书记员待遇根据具体不同书记员待遇也是不同的,也根据聘用的形式也是有差异的,比如是劳务派遣模式。
个人意见,供参考。你的提问,其实简单说就是:原来本法院自己招的书记员能不能成为全省招的书记员,这样大家就好理解了。政府劳务派遣一般是不能转正。如果是法律上所说的劳务派遣,那么是可以转正的。但是这种情况的转正和一般的劳动关系转正是有很大的区别的。题主说的转正如果是指转成正式公务员编制,那是不可能的,公务员编制只能考。
我是四川的,就说一说四川的情况。在法律上没有关于劳务派遣员工转正的明确规定,取决于劳务派遣工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如何约定,劳务派遣工是与用人单位的签订的劳动合同。需要法院的组织人事处与区组织部协调,下去挂职锻炼1年后再区组织部做工作,直接留在区里。需要法院副院长和区组织部长同意即可,离职的第一种情况可以马上离开公司,第二种情况需要等待三十天,第三种情况,需赔偿损失后才可以离开。